项目简介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属于短 期非移民签证,但允许申请人有移民倾向。
L-1签证包含L-1A与L-1B两个类别,L-1A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的经理或主管,L-1B签发给专业知识技术人员。法律允许L-1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持L-2签证在美国 工作学习。
L-1签证首次申请有效期通常为1年,之后移民局视企业经营及雇佣情况考虑是否准予 延期(每次1-3年不等),累积最多在美停留7年时间。
L-1签证的申请人本质上是接受中国总公司的派遣前往美国子公司工作的高级管理人 员,申请L-1签证之前需先在中国总公司(已成立至少3年)担任1年以上的高管职位, 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公司某部门的经理,如财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符合该 条件之后,中国公司需在美新设公司或并购现成的美国公司使其成为自己在美开展业务的子 公司,然后将申请人派遣过去。因此,申请人须有很好的经商能力及投资实力,根据行业不 同,粗略估计至少投入在50~100万美金。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中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过去三年中连续一年)必须是公司管理层员工;
2. 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分公司或派遣公司员工到分公司管理业务。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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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1 签证的申请必须首先由准备调派雇员的外国母公司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向移民局提出陈情申请。这些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可以是公司分部、子公司、分公司或合 资公司,但其同海外母公司必须有前述隶属关系。如果海外母公司在美没有分支 机构,则可成立新公司,以该新成立的美国公司作为陈情人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美国公司的有关材料、海外母公司的有关材料、两者隶属关系的证 明材料以及申请人个人材料这四类;
2. 美国公司向移民局的陈情申请获准后,将发出 I-797 批准通知;
3. 申请人即可凭移民局的批准件及有关材料申请入境签证;
4. 申请人在当地使领馆进行签证面试;
5. 签证申请获准后,即可赴美工作。签证有效期一般同批准件的有效期相同,第一次 通常不超过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