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根据圣基茨《公民法案》(1984)第三条第(5)款第二部分规定,依法对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有重大经济贡献的外国人授予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公民权。申请人在满足投资要求后直接取得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国籍和公民权。此项目成熟稳定,已经成功运作34年。2017年9月,圣基茨移民局启动飓风基金(HRF)投资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3月30日成功结束。从2018年4月1日起,移民局推出新政,新法案在投资入籍的方式上增加了两种选择:即新增了20万美元房产投资方式和可持续发展基金投资方式。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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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请人:
1.年满18岁;
2.有投资能力;
3.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
1.配偶(同性结婚的配偶不能申请)及未满18岁子女;
2.18到30岁在读且经济不独立的未婚子女;
3.残障子女;
4.年满55岁、经济不独立、与主申同住的(祖)父母。
方式一:可持续发展基金捐款
单一主申15万美元
主申配偶2.5万美元
其他满足条件的附属申请人1万美元/人
方式二:房产投资
A: 40万美元房产投资方式,即申请人投资至少40万美金元房产获得独立产权,并持有5年;5年后房产可以再次出售并保留身份。
B: 20万美元房产投资方式,即申请人投资至少20万美元房产获得共有产权(所投资的房产要高于40万美元),并持有7年;7年后房产可以再次出售并保留身份。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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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与签约,准备初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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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首笔律师费及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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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准备材料并递交至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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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移民局审理资料并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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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审核并收到批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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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付尾笔律师费并完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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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获得公民纸及护照